大商所关于增加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的通知

  • 时间:
  • 浏览:143
  • 来源:爱期货

  各有关单位:

  为推进商品互换业务顺利开展,根据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大连商品交易所商品互换交易商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我所对新提交的交易商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。

  经审核,下列3家单位符合相关要求,核准其成为我所商品互换业务交易商。

序号

交易商名称

1

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2

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
3

广期资本管理(深圳)有限公司

  特此通知。

  大连商品交易所

  2020年2月5日

    详细请点击:http://www.dce.com.cn/dalianshangpin/yw/fw/jystz/ywtz/6204630/index.html